“刚才学习的《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八条主要是针对选举中一些违纪违法问题设立的。无论是选举前给予财务、请客吃饭还是许诺选举后给予好处,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再一起学习一下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
3月16日,在青驼镇党员干部培训会上,县纪委审理室主任为和农村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结合《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该县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当前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让与会者对照反思,引以为鉴。
“今天讲的典型案例,既有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也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对我们农村干部有很好的教育作用,要从这些‘活教材’中汲取教训。”一农村干部在听过警示教育课后,发自内心的感叹。
据悉,沂南县纪委监委挑选了6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组建纪法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紧紧围绕清廉村居建设和村级小微权力规范,结合近年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集中宣讲、在线宣讲等形式,针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点单式”宣讲,旨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参与选举、廉洁履职。截至目前,已开展纪律教育宣讲11场。
同时,县纪委监委依托县纪委网站、“清廉沂南”公众号、爱沂南公众号,以图解、动漫、视频等形式解读党纪法规、换届纪律,短信发送廉政提醒,发放《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作为农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指南、纪律手册,
“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群众对基层政治生态的感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组织学习换届相关纪律要求、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刹住一些可能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小动作’,保障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