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贪图享受、贪图安逸,客观上加大了自己对金钱的贪婪和追求。在业务交往中,没有把持住自己,被拖入泥潭。我对不起妻子,也对不起孩子。希望我的同事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千万不要贪,不要占,干干净净地做人……”这段话来自兰陵县民政局原福利科科长王某某的忏悔。
近日,兰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民政局原福利科科长王某某案进行公开审理,该县纪委监委参与该案件审查调查的15名纪检监察干部及县民政局2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庭审现场,公诉人逐一出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清晰地还原了王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当事人声泪俱下,当庭悔罪认罪。
“昔日‘身边人’变成今日‘案中人’,让人深感惋惜,作为一名党员,绝不能放松自我约束,庭审给我上了一堂‘警示课’。”该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从立案到移送审查起诉我全程参与,对案情太熟悉了,今天这种‘零距离’‘全景式’的‘现场庭审教学’,有助于快速补齐我们的法律‘短板’,给我上了一堂‘培训课’。”参与办案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兴元感慨到。
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近年来,兰陵县活用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庭审现场作用,着力打造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两个课堂”。一方面,通过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深入剖析发案的根源,撰写心得体会,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审促廉,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另一方面,将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也间接助力调查人员把证取准,把拳打实,把案办细,不断提高取证能力,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案件办理质效双提升。
“旁听庭审不能一听了之。党员干部要结合各自的岗位,因人而异梳理出易‘闯红灯’‘触高压线’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患措施,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补齐法律短板,提高办案质效。”兰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