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事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没想到已经退休了还犯了这么大的错误,不仅给组织抹了黑,更重要的是对别人的家庭、对自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莒南县一名退休干部在该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哽咽地说。
“该同志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教训惨痛。这种用身边人来教育效果太好了,原先只是听说谁谁怎么了,过后就忘了,让我们熟悉的违纪违法人来谈切身感受,印象就深,震撼就大。”在莒南县卫健局党风廉政会议结束后,该局副局长褚凤超说道。
莒南县纪委监委突出以案促改,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效果。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针对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或部门一律要求所在党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同时要求发案单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通报案情,或是安排受处分党员干部现场检查、作出承诺,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实现“处分极少数、警醒大多数”的效果,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促改一片的效果。
“为了达到警示教育效果,我们突出本地实际,统筹协调各方廉政教育宣传资源,创新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该县纪委宣传部负责人王翠梅说。
该县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为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利用已查结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结合农村近年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制作了《不忘初心,警钟长鸣》专题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集整理近年来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以展板的形式在县廉政教育基地展示。
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网站、“莒南清风”微信公众号以及在电视广播《临沂日报·莒南新闻》版等媒体设立曝光台,实现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对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微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坚持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典型案件进行再通报,再警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