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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处分决定“一页纸”变警示教育“一堂课”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07

“高某某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砂场矿场入股,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赵庆国到该县道托镇宣读了该镇原矿产办主任高某某的违法事实和处分决定。

类似这样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用身边“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是该县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一案一宣布、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剖析,对案例进行深入“解剖”,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实现警示教育“放大效应”。

“以前的警示教育都是离自己很远的人和事,这次的警示教育,讲的就是我身边的人,一起共事的同事,这让我震惊,也深受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依规依纪、按程序办事,坚决不触碰纪法‘红线’。”参加完警示教育大会,该镇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警示教育是方式,整改落实才是目的。沂水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通过处置线索和查办案件,对案发单位存在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处,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确保指病有“源”,治病有“靶”。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1份,推动堵塞廉政风险漏洞7个。

“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作用,以‘案中人’点醒‘梦中人’,把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