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宣传教育 > 正文

蒙阴县: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民法典》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04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围绕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影响,蒙阴县纪检监察干部展开热议。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同时也是‘公民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享有更多更实在的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公职人员,只有真正学习好、领会好,才能切实遵守好、运用好,才能让民法典的功用和价值充分释放出来。”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吴汉秀认为。

规范公权力,才能保障私权利。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公丕利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与界限,严格监督执纪工作审批程序,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既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又保证被审查调查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不被侵害。”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我们持续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就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这和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是高度一致的。”蒙阴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长伊廷宝认为。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自身要学好用好民法典,还要加强对民法典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切实维护民法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林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