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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5-28

前不久,郯城县在全县交通、供销和教育三个系统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分别通报了全县交通、供销、教育三个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给全体与会人员讲授廉政党课,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亮剑微腐败》等警示教育片……

这是郯城县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重要举措。

查办案件的目的不仅要惩治腐败,更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以来,郯城县选取2018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了警示教育片《亮剑“微腐败”》,编印《利剑出鞘唤清廉—郯城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通过案件通报、案情再现、警示剖析、警示点评等形式,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同级同类干部,使更多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郯城县还成立“清风古郯”廉政宣讲团,一方面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到监督单位讲授廉政党课,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围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为农村党员干部讲党课;对郯城县廉政教育基地、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升级,充实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现场教学;依托“古郯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案件通报”“清廉家风”等方式,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19年以来,该县120余个部门单位,112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就是要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工作,避免重蹈五十步笑百步的覆辙,真正让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思想‘堤坝’。”郯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