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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精准监督管住“小工程”中的“微腐败”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5-05

“对村前沿街住户房屋改造提升、拓宽村前道路、建设春风农场项目,能更好整合旅游资源。”“民宿建好后,在家门口就能打工了……”近日,沂水县院东头镇四门洞村“两委”召集30余名村民代表,就打造旅游休闲项目一事召开村民代表会,最终决议达成一致,该村纪检委员徐聪聪全程监督。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面广量大的村级小微工程,成为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沂水县纪委监委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以放大村级监督“前哨”作为着力点,以村级小微工程为整治切口,全面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该县把充分发挥村级监督作用作为破解基层监督乏力的重要举措,在全县选出360余名敢说真话、能办实事、善于监督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方面,编印《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手册》,明确村级“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等14类60项监督事项,细化列席会议、谈心谈话、走访了解等监督手段,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另一方面,开展“点题监督”,去年以来,组织开展村级阳光工程监督,对小微工程的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贴身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23条。

“我们坚持严查开路,把管住管好村级小微工程建设作为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汇总调研、信访、巡察、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方面情况,将拆分工程规避招标、利用职务影响围标串标、在工程承揽建设中优亲厚友、竣工验收走马观花等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主攻方向。

治是为了更好地改。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推行村级工作“四项清单”制度,将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等13项村级事务列入村级常态管理项目清单;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平台外无交易,未经平台交易的工程项目不得在村级财务列支。

“下一步,我们将对村级小微工程实行重点跟进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确保工程建设又好又快,让清廉村居建设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