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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聚焦“四个突出”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1-07

2024年,临港区纪检监察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清廉临沂要求,把清廉国企建设作为清廉临港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警示教育等工作,有力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向纵深发展。

突出责任落实,督促守好种好“责任田”。督促区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落实清廉国企建设牵头责任,制定印发《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充分运用《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联系区直部门、专业运营公司办法(试行)》,督促指导3家区属国有企业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升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国企建设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组织召开全区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清廉国企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明确,推动清廉国企建设提质增效。

突出监督促廉,释放国企监管“新效能”。紧盯国企经营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国企监管机构设置,成立区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国企监管,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组建3个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实现区属国有企业纪检建构设置的“零突破”;探索成立纪检监察组,专职负责对3个区属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持续强化国企领域监督,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督促3个区属国有企业自查问题30个,完成整改28个。

突出建章立制,构筑权力运行“防火墙”。将制度建设作为“清廉国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积极督促区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区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制定印发《临港经济开发区区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文件,进一步厘清国企监管权责边界,完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结合巡察发现问题,督促指导3个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制度33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国企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持续强化内控管理。

突出教育引导,厚植国企发展“廉根基”。推动区属国企将清廉国企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企业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切实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国有企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受教育300余人次,结合2024年查办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对照检视、引以为鉴。积极引导各区属国企利用党建阵地打造廉洁文化长廊、廉洁书角等清廉文化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廉洁教育元素,切实营造崇廉尚廉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