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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 提升企业“满意度”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1-11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企业“满意度”

——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发现问题

沂水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以及“企业评部门”活动中发现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收受可能公正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严明纪法

县纪委监委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共处理直接责任人员3人,问责分管负责同志2人。

整改纠偏

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分析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举一反三整改,切实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深化治理

在监督推动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举一反三、系统整改,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全面提升。

系统查摆执法问题。先后召开三次集中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并在业务大厅和22个市场监管所政务公开栏张贴通告,设置线索征集信箱;组织开展企业访谈活动,走访各类企业60余家,收集问题6个、意见建议17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教育培训,从不同层面开展讨论,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问题1183 条,制定整改措施 1366 条。

全面提升执法质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责任闭环体系、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体制机制,先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2次、重大复杂案件提报案审会集体讨论21次,案件回访217起、执法人员能力测试2次、业务培训17次、集中廉政谈话2次,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2人次,进一步推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创新优化执法环境。探索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新方式,对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案件选择指导建议、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罚轻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截止目前,共办理符合条件的免于处罚案件53起,不予处罚案件33起、减轻处罚案件34起,共减免金额279.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