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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攻坚“硬”措施 优化营商“软”环境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1-07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行攻坚“硬”措施 优化营商“软”环境

——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发现问题

今年以来,兰山区纪委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3轮“企业(项目)评部门”活动,随机选取1040家企业、700家新上项目企业对26个区直职能部门进行评议,发现城市管理系统执法不廉洁、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

严明纪法

区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线索精准分析研判,从严从快查处,截至9月,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共有5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被留置,3人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整改纠偏

7月20日,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局党组切实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以作风建设为引领,结合个案,全面、深入分析研判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出现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9月16日,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区纪委监委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专题会,要求做好以案促改,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执法“最后一米”延伸。

深化治理

在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营造“三个环境”,以“便民”和“利企”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规范执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兰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队伍管理,营造“护商”干事环境。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建设全省首家城市管理系统廉政教育展览馆,开展全区基层中队业务骨干轮训5期。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整顿,出台《兰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办法》《兰山区城市管理系统监督问责管理办法》,在队伍建设、文明执法、干部作风等方面持续发力,成立督查队伍,深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7个,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创新执法模式,营造“安商”法治环境。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23项,充分运用引导、提醒等手段,实施柔性执法。出台《关于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细化营商环境“十一条”禁令。设立执法监督“三员一卡”制度,聘任20名社会监督员、12名法治监督员、17名综合执法中队联络员、印发《执法监督卡》5000份,将监督贯穿执法工作始终,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主动靠前服务,夯实“亲商”发展保障。推进活跃便民经济“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便民服务点570多处,带动就业1万多人次。充分发挥户外店招牌匾服务管理平台优势,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线上服务平台受理备案1.3万件,服务时长由3.5个工作日减至1.5个工作日,实现基层城市管理和服务一网通办,商户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