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03年建厂,当时厂房位置还不属于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区城市化的扩张,现在公司驻地划入城区。城建区内货车限行并安装了抓拍摄像头,设置了货车限行区域及抓拍的摄像头,导致公司面临货车进出厂区不便的困难,急需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日前平邑县开发区某营商环境监测点负责人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的一个缩影。收到问题后,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到县交警大队协调会商企业反馈问题。经协调后决定由企业指定专人与交警大队对接,在企业货车通行期间,将货车通行车牌号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在核实无误后予以正常通行,及时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针对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县交警大队从机制建设入手,出台了进出城区货车可网上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工作机制,开通货车临时通行证网上办理渠道。
今年以来,平邑县纪委监委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子”,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宣传展架30个、发放监督卡1000余份,广泛宣传“清风亭”平台,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深入走访营商环境监测点。在全县范围内选取78个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座谈,发放调查问卷50余份,收集监测点反馈问题12个,对合理诉求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通过“体验式”察访推动提升服务质效。与近期招商落地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陪同其到涉企服务窗口开展“体验式”察访,了解涉企服务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改善。
严查快办损害营商环境类问题线索。及时梳理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对营商环境类问题线索实行县镇联动、直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强化“以案促改”。目前,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