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费县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四步并走”持续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厘清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涉粮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时间安排、重点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多方责任。督促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储备等业务主管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
深入自查自纠,推动整改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围绕专项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累计查摆问题10个,涉及粮库轮库次数频繁、对粮食购销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现场监管少等问题,各主责单位已整改到位。
强化巡审联动,整治有序推进。县委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强化巡审联动,建立巡察与审计有效沟通机制,在报送账务等资料上,做好协调分工。同时,对粮食系统审计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关注粮食专款使用、国有粮库对外出租、以往审计问题整改等问题。
统筹监督力量,深入排查线索。充分用好专项巡察成果,加强分析研判,科学有效处置。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和审计,对近年来受理的涉粮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起底回查”,单独设立台账,应查尽查,不遗不漏。对前期发现的涉粮问题线索集中进行攻坚,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会同各职能相关部门集中专项办理涉粮问题的案件,快查快办,严查严办。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查快办危害粮食安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守护好群众‘粮袋子’。”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