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进展相对缓慢,扶贫养殖项目承包户问题亟待解决......”近日,费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派驻纪检监察四组就检查相关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这是费县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对扶贫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重点乡镇、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紧盯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围绕乡镇和扶贫领域牵头部门政治站位落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监督精准有效,县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突击式、全覆盖式察访,着力发现解决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作用,对扶贫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媒体监督和大数据监督,全方位、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明确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等相关部室组任务分工,建立密切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
同时,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在“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产业项目等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提升扶贫成果,有效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对各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督导等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深入整改,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截至目前,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起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在“清风费县”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期6起。
“下一步,继续强化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四风’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露头就打,以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