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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纪检监察建议开“良方”祛“病根”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5-07

“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你单位工作人员徐某波在单位要求停薪留职人员返岗的情况下,仍在企业兼职上班,违规领取报酬20余万元,建议你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于两个月内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日前,沂水县纪委监委向沂城街道党工委发出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

“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让我们找到了薄弱环节。对于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整改、引以为戒,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县纪委监委开出的“药方”照单全收,立即整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靶向监督,精准点穴,针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制度漏洞和监督盲点,及时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建章立制,以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

“发出建议书只是‘前半篇文章’,真正让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系统治理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基础工作坚持“对症下药”,细致分析问题出现原因,“量身”定制纪检监察建议书,确保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同时,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号销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指导,防止“一发了之”。

为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长牙”“带电”的“再监督”,县纪委监委不定期组织开展“跟踪调查”,通过电话提醒、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或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真认领、真整改,切实杜绝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挂空挡”以及“走过场”等现象。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4次,督促整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政策执行、建章立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11个。

“下一步,我们将注重发挥‘两书’的源头治理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切实做到监督一个事项,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个领域,教育一片干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