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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做好述责述廉“后半篇文章”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3-17

“针对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干部受处罚情况不精准、不及时问题,一方面完善身份识别流程,另一方面,建立党员干部案件移送制度……”近日,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监委提交整改报告。

今年1月份,蒙阴县先后召开2020年度县级党政班子成员、部分乡镇街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为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述责述廉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避免“一述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述责述廉会议现场民主评议结果和述责述廉对象个人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逐一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短时间内能整改到位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时间较长的,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持续推动整改落实、问题解决。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调度督促,及时分析研判,区分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效果不明显等情形,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督改情况报告。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推进缓慢、措施不力、虚于应付的,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搞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到底、落到实处。

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林林介绍,下步将延伸整改监督的触角,对未参与向县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的乡镇街区和县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问题整改工作,分别由乡镇街区纪工委、相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跟进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