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能在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我一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这次的谈话是‘及时雨’,更是‘清醒剂’,感谢组织提醒……”
近日,兰陵县某镇纪委书记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费用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对该镇经管站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兰陵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戳痛处,早谈要害,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压实监督责任,抓早抓小“治未病”。
综合借助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手段,兰陵县明确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的运用情形、实施主体以及规范程序等内容。采取听、看、问、访等形式,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带着问题来、围绕问题谈、针对问题改。
强化日常监督,“第一种形态”有温度。坚持以纪律为尺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始终把对党员干部的“管”和“治”体现在日常。该县整合6个纪检监察室、9个派驻组、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6个协作区资源,构建了涵盖各乡镇、各领域、各部门的三维监督体系,将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覆盖到全体党员,最大限度地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
同时,针对适用“第一种形态”情形基数大、类型多的特点,为避免产生谈话尺度不一、流于形式、跟踪乏力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严明谈话纪律,明确凡谈话提醒必记录,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留存材料,由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督促落实所监督单位抓早抓小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督促各单位直指问题、直达病灶、谈出实效。
“只有坚持从小事问起、小处管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做到时时严、处处紧、事事硬,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约束常在,才能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兰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20年,该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73人次,同比增长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