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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推进“闭环监督” 决战脱贫攻坚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21

“我们探索推行了‘闭环监督’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老百姓的认可,这也进一步破解了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在谈及‘闭环监督’情况时,郯城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介绍道。

“闭环监督”的第一步就是主动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在“3+1”监督上做足文章,各专项检查组通过一看、二查、三问的方式,带着问题走村入户进行检查,实地遍访扶贫产业项目。科学利用贫困户二维码精准识别核对教育、医疗等方面信息,实现监督工作质效提升。全面实行县乡社区三级联动察访,详细掌握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项目情况。以交叉巡察、联动巡察为抓手,探索开展“机动式”、“下沉式”巡察,有计划、分步骤实现所有职能部门巡察全覆盖。2018年以来,完成对全县15个乡镇及27个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重点社区村居的巡察全覆盖。

“在发现问题后,我们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处置扶贫线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重点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对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郯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介绍道。

通过对扶贫线索分析研判,近三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5起,处理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下发通报13期31起。

在此基础上,从根本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县纪委监委立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小切口”做好“大文章”,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345”监督完善体系,从制度上监督扶贫工作开展。重点梳理规范出村级“八项权力”和权力运行“十个不准”,出台《郯城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切合农村实际规范制度文件,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化”、清单运行“流程化”、权力操作“阳光化”,精准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全县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接收涉及农村干部信访件,同比下降32%;受理农村干部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38.2%。

“当前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都给脱贫攻坚‘收官之卷’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更需用好监督执纪之笔,交出一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