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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拔“伞”破“网”出重拳、亮实招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17

“查得好,张浩仗着自己的‘混混’背景,还用村里党员身份作庇护,欺行霸市,活该被抓!”听闻在村里横行已久的“小霸王”张浩被查处的消息,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彭古村群众纷纷点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东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战果导向,立足职责定位,主动作为,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工作推进不力等重点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起9人,另有8人处于立案阶段。

“我们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4个工作专班,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责任,狠抓反腐打伞。”党风室主任林令超介绍到,区纪委监委先后10余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专题会,听取工作推进和案件查处情况,逐项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

面对“保护伞”隐蔽难寻,证据不易固定的难题,区纪委监委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情况、收集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在区纪检监察网上开设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专区”,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全面启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对近年来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以近年来侦办的涉恶类犯罪为重点,牵头成立专案组,对每一起案件都深入分析,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拔“伞”破“网”亦需联合发力。区纪委监委加长协作链条,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类问题及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会议,完善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持续强化外部联合协作,督促职能部门增强参与意识,实现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河东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门协作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会商、线索日报、派员进驻”等四项机制,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专项监督,对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7个重点领域行业和相关12个监管部门开展检查,督促行业整治,对监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行业监管不到位、案件深挖彻查不够、综合治理不严等问题逐项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如期完成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