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费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度建设、拓宽渠道、跟踪指导等方面综合施治、精准发力,推动党委(党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科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36人。
厘清权责明方向,着力解决“用不对”的问题
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出台《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需由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的11种情形,为各级党委(党组)从严履责提供了科学遵循。细化流程,亮明手段。针对各级党委(党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对相关政策理解不透、处置方式不合规等问题,明确提醒、约谈、限期整改、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等7种处置方式,细化配套文书模板,规范实施程序。专题会商,解惑释疑。召集教育、卫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干部数量多、廉政风险点多的部门进行专题会商,结合信访、巡察发现问题案例,对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如何扛稳主体责任,严格按程序处置苗头性问题进行培训,为相关部门解困惑、指路子、明遵循。
拓宽渠道交担子,着力解决“用不上”的问题
畅通信访转办渠道。严格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基础上,加强对各类检举控告件的甄别研判,对举报集中但可查性不强、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苗头性问题,全部按程序转相关党委(党组)自办。用活检查督办载体。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先后组织各派驻组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明察暗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情况专项督查5次,发现问题419条,向34个部门党委(党组)反馈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履职尽责等方面苗头性问题87条,全部督促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置到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善巡察移交线索优先分析摘要、督办调度工作机制,对联动巡察、自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纪法标尺研判分类,对近6轮巡察发现的15条主观过错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轻微违纪问题线索交相关部门党委(党组)自办,及时组织督察组进行“回头看”,抽查移交线索处置质效,督促限期处置到位。
跟踪督导传压力,着力解决“用不好”的问题
建立常态化督办机制。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室统筹协调,信访、巡察、审理等部门支持配合,各派驻组具体指导的“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督办机制,明确问题处置各环节具体监督任务,完善措施运用情况月调度、季例会、半年通报制度,确保常态督导、压力常在。强化近距离跟踪检查。将部门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派驻组结合驻在部门行业领域实际和有关问题,指导部门党委(党组)做好问题处置。开列针对式治理良方。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不愿运用“第一种形态”揭短亮丑、咬耳扯袖等问题,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建议函14份,督促有关党委(党组)扛稳抓牢责任,健全完善党员干部问题发现查纠、及时处置、备案登记制度,切实增强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