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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强化审理职能把好“五关”当好案件“质检员”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01

今年以来,罗庄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强化审理职能,紧盯案件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定性关、处分关,从严从实把好审理关,加强监督制约,当好案件“质检员”。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是对审查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审理工作的重点。”罗庄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他们在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严格审核移送审理案卷程序手续是否齐全,证据收集是否规范、确实充分,事实认定是否准确,案件定性是否精准,处分是否恰当,对于存在问题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开列具体原因暂缓受理,对于证据存有瑕疵、事实不清,需要补充完善的,严格按照程序退回补查,把好审理“入口关”,保证案件质量。

落实“乡案县审”提级审核措施,成立专门审核组,紧盯案件质量和执纪平衡,严格审核街镇自办案件,并按照统一尺度、标准提出处分意见,避免畸轻畸重、处分尺度把握不一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已完成“乡案县审”案件99件,通过审核,对街镇纪(工)委程序不规范、定性不精准、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街镇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牢固树立法法衔接理念,做实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统一、衔接,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审核职务犯罪案件,在证据收集采用、罪名认定、法条适用、量刑情节、办案程序等方面当好“质检员”,把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出口关”,对需要补证、退查的,积极与调查部门对接,提出具体意见并督促落实,提前消除案件质量隐患。

做实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在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所在部门单位以及被处分对象送达、宣布处分决定的基础上,对每一名被处分人员开列“账单”,拉出处分影响清单,落实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并逐项对账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地落实,防止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等损害纪律严肃性、权威性问题发生。

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审理案件2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2人次,移送审查起诉2件,无一有理申诉案件、退查案件。

“今后,我们将在严肃职责定位,做严做实做细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同时,注重审理人员专业素能培训,以素能的提升推动审理工作,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关,更好地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罗庄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