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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儿童福利院原副院长李宪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01

日前,蒙阴县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指定办理的临沂市儿童福利院原副院长李宪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宪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孤儿基本生活费和社会定向捐助资金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救济、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在儿童康复项目承揽及孤儿收养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李宪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全无,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数额巨大,且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宪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蒙阴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将李宪花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