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临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5-29
助企纾困
执纪者说:根据规定,执法部门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处罚,否则面临失职渎职的风险。但从本案看,违法行为是企业主动邀请执法部门指导过程中发现的,企业主观上无违法故意,且及时完成整改;从程序看,不予处罚已经得到了分局的批准并主动向市局报备;从效果看,帮助企业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并顺利取得了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保障企业开拓了国际市场。
红线提醒:监管部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严禁多头重复检查、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不得在服务支持保障企业过程中收取报酬、进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不得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搁置不理或拖延依法处置;不得在审查、验收中指定购买产品或收取费用。
执纪者说:王某推荐第三方机构协助企业申报奖项,从动机看,出于公心履职,核心目的是破解企业申报困境、助力优质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而非谋取个人或特定群体利益;从程序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规范流程筛选机构,仅提供参考信息不强制指定,全程集体审议,未干预企业自主选择和合作洽谈;从结果看,有效提升了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质量,多家企业成功获评省级奖项。
红线提醒: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选择特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介入第三方机构与企业的服务费用协商、合同签订等经营活动,或从中收取回扣、分成等利益;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申报核心信息等工作秘密;不得在第三方机构筛选、推荐过程中优亲厚友,为关联主体承揽业务提供便利,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