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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第二批政商交往指导案例②

来源:中共临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5-28

编者按:
临沂作为民营经济大市,始终将亲清政商关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点。2025年6月,市纪委监委以“亲而有度”为主题,编制印发《临沂市政商交往指导案例》,推动党政干部准确把握“亲清”界限,担当作为、主动服务。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我们组织编写了第二批指导案例,案例以“清而有为”为主题,既树立靠前服务、善作善为的正面标杆,又划清纪法底线和行为红线。希望全市党员干部以案为引,深学细悟“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核心内涵,为“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注入强劲动力!

招商引资

 场景案例1
     某省外企业向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提出投资新能源项目,声称将投资5亿元建设生产基地。该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李某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研,发现该企业无新能源产业运营经验,投资资金无实际保障,属于虚假招商项目。李某终止与该企业的招商洽谈,并向其说明招商项目的审核标准。企业随后举报李某“拒绝优质投资、不作为”。经纪检监察机关调取第三方调研报告和洽谈记录核查,李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调研,系防范虚假招商和“空壳项目”风险,调研结果证明该企业不具备实施5亿元项目的基础条件,后李某终止洽谈并说明审核标准,是严把项目质量关的正当履职行为,无过错。

执纪者说:招商引资需严把项目质量关,李某通过专业调研甄别出虚假投资项目,及时终止洽谈,避免了地方政府为虚假项目投入配套资源,保障了招商引资的实效,符合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招商原则。

红线提醒:严禁在招商引资中对虚假投资项目疏于甄别,盲目签订合作协议;严禁为吸引投资,违规承诺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严禁因企业举报,无原则推进虚假招商项目落地。

 场景案例2
某县为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引进某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的区域运营中心项目,该平台公司提出项目落地核心需求是快速聚合本地线下优质商户资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孙某,主动协调县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梳理本县信誉较好、愿意线上经营的餐饮、零售商户名录,并举办了“平台与商户见面会”,为双方沟通创造了条件。会上孙某全面介绍了县域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速了投资决策,最终项目成功落地。事后孙某遭匿名举报,被指利用公权力为平台拉拢商户。经纪检监察机关调取相关资料、与当事人谈话,确认该平台系依法注册、合规经营的电子商务运营主体,梳理的商户名录为公开征集的非排他性清单,见面会系商户自愿参与,孙某未利用公权力干预企业自主选择,且无谋取私利情节,有关行为不存在违纪。

执纪者说:在新经济形态招商中,政府发挥信息集聚的作用,为平台企业与线下实体搭建可信的沟通桥梁,是创新招商服务、提升招商竞争力的体现。判断此类行为是否越界,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是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是否有谋取私利的情节。本案中,孙某的行为聚焦于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一市场共性痛点,属于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主动服务、精准服务。

红线提醒:不得在组织供需对接中设置排他性条件,变相指定或限制交易对象;不得在信息梳理和服务中区别对待企业,应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为特定方谋取竞争优势;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达成的商业合作中收取佣金、回扣或变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