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临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5-28
招商引资
执纪者说:招商引资需严把项目质量关,李某通过专业调研甄别出虚假投资项目,及时终止洽谈,避免了地方政府为虚假项目投入配套资源,保障了招商引资的实效,符合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招商原则。
红线提醒:严禁在招商引资中对虚假投资项目疏于甄别,盲目签订合作协议;严禁为吸引投资,违规承诺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严禁因企业举报,无原则推进虚假招商项目落地。
执纪者说:在新经济形态招商中,政府发挥信息集聚的作用,为平台企业与线下实体搭建可信的沟通桥梁,是创新招商服务、提升招商竞争力的体现。判断此类行为是否越界,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是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是否有谋取私利的情节。本案中,孙某的行为聚焦于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一市场共性痛点,属于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主动服务、精准服务。
红线提醒:不得在组织供需对接中设置排他性条件,变相指定或限制交易对象;不得在信息梳理和服务中区别对待企业,应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为特定方谋取竞争优势;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达成的商业合作中收取佣金、回扣或变相利益。